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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宗旨:
藉由兒童戶外寫生創作比賽,讓兒童走向戶外、親近自然,更能藉以增加親子互動,並對虎頭埤風景區有深一層的體驗與認識,且提昇本縣兒童美術教育水準,培養國家未來的藝術人才。
藉由兒童戶外寫生創作比賽,讓兒童走向戶外、親近自然,更能藉以增加親子互動,並對虎頭埤風景區有深一層的體驗與認識,且提昇本縣兒童美術教育水準,培養國家未來的藝術人才。
二、 指導單位: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 主辦單位:台南市新化獅子會
四、 承辦單位:大新國小
五、 協辦單位:台南市新化區公所、台南市警察局新化分局、台南市政府觀光 旅遊局、虎頭埤風景區管理所、新化美術協會。
六、 活動日期:100 年 11 月 13 日(星期日)上午 8:00~11:30
七、 活動地點:虎頭埤風景區
八、 比賽組別:幼稚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共四組。
共四組。
九、 活動方式:比賽方式:採現場寫生,以虎頭埤風景區內景點為繪畫主題。
十、 報到及收件地點:虎頭埤風景區大門口。
十一、 獎勵辦法:各組錄取
(1)第一名:1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1只)
(2)第二名:2 名(獎金 800 元,獎狀1只)
(3)第三名:3 名(獎金 500 元,獎狀1只)
(4) 佳作:數名(獎金 200 元,獎狀1只)
(1)第一名:1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1只)
(2)第二名:2 名(獎金 800 元,獎狀1只)
(3)第三名:3 名(獎金 500 元,獎狀1只)
(4) 佳作:數名(獎金 200 元,獎狀1只)
十二、 台南市參賽學生獲前三名之指導教師及承辦有功人員分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且同一教師指導學生於同組分獲前三名及佳作則取最高獎位獎勵(指導學生獲佳作入選者由市府頒發獎狀)。國立及私立學校(含幼稚園) 同一教師指導學生於同組分獲前三名及佳作入選者指導教師取最高獎位發給獎狀。
十三、 報名:採團體或個人報名,即日起至11 月 10 日下午 4 點止填妥報名(如附件)以傳真 06-5981726 或郵寄方式報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聯絡人:李荣茂主任電話:0919783461 、 06-5982953 轉 704) 。
十四、 評選方式:由新化美術協會評審團曾忠義、康振輝、朱美華擔任評審,下午2 點半公佈獲獎名單。
十五、 頒獎:100 年 11 月 13 日(星期日)下午 3 點於虎頭埤風景區內頒獎。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由本會提供畫紙,其他工具自備。
(2)所有參賽得獎作品歸本會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
(2)所有參賽得獎作品歸本會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
版宣傳、之權利。
(3)預定楊達文學管B 棟二樓大降館擇日展出。
(4)參加寫生比賽者與家人可免費入區,園區外設有停車場,若車輛需入園請自付停車費40 元。佔烤肉區需自行繳費(每桌 100 元)。
2011台南市新化獅子會舉辦兒童寫生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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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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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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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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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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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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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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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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