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分階段辦理期程: 第一階段自本(114)年 9 月 15 日起,旨揭退撫案件審定函不再顯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第二階段自本年 10 月 1 日起,旨揭任用銓敘審定案件審定函不再顯示相對人身分證統一編號。